9月16日起,文山市存量房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始啦!

2019-09-13 10:01   阅读 8579  

受理时限

从2019年9月16日至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

超过时限的

将不享受优先受理待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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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不动产统一登记在保护权益、保障交易安全中的重要作用,文山市计划三年内完成全市存量房换发不动产权证书统一登记工作,受文山市人民政府委托,通过公开招投标确认昆明根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为文山市存量房换发不动产权证书统一登记购买服务机构。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决定自2019年9月1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按照划分片区依次开展存量房换发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受理机构:

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2

受理登记的范围和情形:

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证的存量房。(注:房屋及土地状态无抵押无查封,办理抵押登记无查封的不动产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也可以换发不动产权证书后变更抵押登记手续。)


03

受理要件:

土地证、房产证、权利人身份证及婚姻关系材料。


04

受理环节:

持受理要件至不动产预审窗口(1号窗口)进行数据入库关联并出具宗地图(含房产图),最后将受理要件及预审成果一并交至12、13号窗口进行不动产登记受理。


05

受理条件:

符合登记条件(原产权未发生改变的),资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06

获取办理结果:

受理时限到期后,申请人持身份证及不动产登记受理接件单到不动产登记发证窗口(22号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07

登记范围及时限:

本次以龙景园小区为试点开展不动产存量房换发不动产权证书统一登记工作。受理时限从2019年9月16日至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超过时限的将不享受优先受理待遇。


08

受理地点:

文山市凤凰路30号文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876—3038860、3037964。


(来源: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辑:李正红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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