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对疫情期间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给予交通补助!

2020-02-27 17:34   阅读 46324  

疫情期间

通过有组织、成批量包车

或统一乘坐高铁

输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

乡(镇)、村委会及人力资源机构

自主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均有交通补助

文网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确保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圆满收官,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丘北县结合实际,制定《丘北县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补助的对象和标准

01
补助对象:

疫情期间通过有组织、成批量包车或统一乘坐高铁输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乡(镇)、村委会及人力资源机构;疫情期间自主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02
补助标准:

有组织、成批量包车或统一乘坐高铁输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乡(镇)、村委会及人力资源机构按车票(高铁票)实际价格或包车实际费用(按输送的档卡户实际人数)给予补助;自主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车票实际价格给予补助。

据了解,有组织、成批量包车或统一乘坐高铁输送的乡(镇)、村委会及人力资源机构需要提供的资料为:丘北县疫情期间有组织、成批量输送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申请审批表;输送方案;输送人员花名册;包车协议或合同;包车发票;输送主体开户银行许可证。自主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需要提供的材料为:丘北县疫情防控期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申请审批表;本人实名制车票;人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仅限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复印件。

《方案》要求,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积极组织村委会人员、村小组骨干和劳务经纪人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确保安全、有序把外出务工人员从“家门口”送到“厂门口”。输送主体要制定详细护送方案,明确集中地点、行程路线、途中就餐安排、车辆标识、务工人员标识、护送人员标识、途中紧急情况处置方案等。对不具备条件立即外出务工的,待确定安全后再组织转移,确保务工人员健康上岗。各乡(镇)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统筹做好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政策的落实工作,着力抓好工作衔接和组织协调,切实把工作抓实抓心,组织输送后及时向县人社局申报疫情期间有组织成批量输出贫困劳动力交通补贴,助力受疫情影响贫困群众实现稳定脱贫,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联系人:县人社局刁家宜,电话:18187621002

(丘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 李正红)

(排版 罗钢)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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