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啊!高速上倒车,扣12分不冤

2020-03-12 10:58   阅读 8659  

文网讯 在高速公路上走错路口后倒车,是十分危险的,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可偏偏就还有些驾驶员心存侥幸。3月10日,一驾驶员在炭房与砚山南方向匝道倒车,结果被后车行车记录仪拍下,后车车主向交警进行了举报。

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3月10日9时40分,王某驾车行驶到广昆高速公路K1091公里+700米(广昆高速公路与蒙文砚高速交接北互通炭房往砚山南方向匝道),遇到一辆号牌为云H的黑色小型普通客车正在倒车。王某将行车记录仪拍下的视频反映给了砚平高速大队民警,要求处罚这种危险的驾驶行为。

砚平高速大队按照法律程序,分别联系了举报人和视频中的违法车辆,对视频内容进行了核实取证。违法车辆驾驶人李某承认视频中的情况属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砚平高速大队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在高速公路倒车行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砚平高速交警提示

在高速公路行驶要提前规划好路线,驾驶员要集中注意力,提前减速。一旦选错了车道,要沿道路继续前行,通过下一出口后,再返回高速,而不能采取倒车、调头、逆行等方式,这是害人害己的危险驾驶行为。

(砚山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黄龙菊)

(编辑 郭韦)

(排版 罗钢)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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