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一男子猎捕野生竹鸡,挨查了

2020-04-01 19:58   阅读 13454  

文网讯 3月30日,马关县森林公安局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村民携带的棕胸竹鸡。经科普对比和向野生动物专家咨询,该动物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经查,村民杨某在马关县都龙镇茅坪村委会岩头一村小组海水坪地段,猎捕了一只棕胸竹鸡,该村民称:猎捕的目的主要是想饲养,但如果猎捕过程竹鸡死亡,则将作为野味抬上自家餐桌。其行为涉嫌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根据法律规定在野外猎捕野生动物20只以上构成刑事案件,因杨某猎捕的是一只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马关县森林公安局都龙派出所将其列为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案件进行调查,该案目前正在办理当中。

公安提醒: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严禁猎捕野生动物

不购买、不进食野味

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


(马关县融媒体中心记者田桂菊 杨耘 通讯员卢丹)

(编辑 侯佑琴)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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