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最高可领取700元奖补资金

2019-10-06 08:24   阅读 9447  

文网讯 近日,马关县出台《马关县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奖补工作方案》,给予实现转移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资金补助。

奖补对象: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转移就业且实现稳定就业90天以上的马关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身份证年龄为准,男性:16周岁—60周岁,女性:16周岁—55周岁);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办理转移就业奖补工作的代办员。

奖补标准:县内转移就业按每人每年200元、县外省内转移就业按每人每年500元、省外转移就业按每人每年70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代办转移就业奖补工作的,每办理1人,给予代办员20元的补助。

申请时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达到奖补条件的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申报、审核、兑现工作,2019年10月1日后达到奖补条件的当月可提出申请。

该《方案》于2019年9月28日起实施,符合奖补条件的,可到村委会咨询、申请。

(刘富青)

(编辑 郭韦)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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