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文山市这200户可以领住房补贴了

2019-12-10 16:36   阅读 9638  

符合条件的

12月9日至12月13日

可以签协议了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批复》(文市政复〔2019〕26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对文山市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审核通过进入轮候(2019年10月公示轮候)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进行筛选,拟将发放2019年第四季度住房租赁补贴的新增家庭有200户,本年度第一二三季度已签租赁补贴协议的家庭不再另行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将取消保障资格。

公租房.jpg

请本次公示符合条件的家庭于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3日期间,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有效建设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建行卡卡号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到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签订租赁补贴协议,逾期不办理或不接受调查核实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保障资格。

拟将发放2019年第四季度住房租赁补贴的新增家庭名单如下:

如有异议,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反映。

地 址:文山市沙坝北路95号

联系电话:2140737

(来源: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

责编:郭韦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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