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禁以祭扫烈士为由,煽动集结人员闹事,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
二是严禁将烈士纪念场地作为休闲娱乐之地,在陵园、纪念广场等烈士纪念场所聚众餐饮、嬉笑打闹;
三是严禁随意攀爬踩踏烈士纪念碑、烈士墓碑及有关纪念设施设备;
四是严禁以烈士纪念场所、纪念碑、烈士墓等图片、视频素材为背景,在网络及各类媒体发表哗众取宠、侮辱烈士及其家属言论或炒作虚假信息;
五是严禁破坏烈士纪念场所设施设备,爱护烈士纪念场所的花草树木,不损坏公物;
六是严禁在团体祭扫、公祭日等活动期间我行我素、不遵守烈士纪念场所工作人员的活动安排和调度;
七是严禁在祭扫烈士时打未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同意的标语、宣读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祭文、呼喊未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同意的口号;
八是严禁任何个人、团体以烈士祭扫为由,在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擅自组织"老兵会"、"老乡会"及各类讨论、研讨某一事项为目的非法组织活动;
九是严禁祭扫人员携带各种宠物进入烈士纪念设施场所内进行各项活动;
十是严禁私自在陵园题诗刻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