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家的违法建筑,15天内不来登记将被依法处理!

2020-05-09 09:34   阅读 8612  

在文山市新平街道办事处

高末社区高末大寨进村公路旁

有一幢建筑涉嫌未批先建

请建筑主人15天内

到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登记

不然将会被依法处理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确定违法建筑当事人的公告

文市城乡管公新规字2020第[ 001 ]号

经查,位于云南省文山市新平街道办事处高末社区高末大寨进村公路旁(文高线Y073,经度:104.296612,纬度:23.325008)的建设行为涉嫌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设。因我局无法确定违法建筑当事人,根据《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15日。请违法建设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新平执法队(泰民家园17-203号)进行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逾期未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的,将认定为无法确认当事人的违法建筑,并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附:涉案建设行为现场图片;

联系人:张海峰

联系电话:0876-2841228   0876-2628566

联系地址: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新平执法队(泰民家园17-203号)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0年5月9日

(来源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编辑 李霄文)

(排版 刘梅)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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