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谩骂侮辱警察!广南一男子被行政拘留9天

2020-11-06 10:20  

网络世界崇尚自由

但网络非法外之地

文网讯   11月2日,广南县公安局八宝派出所处理了一起涉及诋毁、污辱人民警察形象的案件。

10月31日17时许,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广南大队民警向八宝派出所反映:10月30日晚,广南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在八宝服务区执勤时查获一辆非法营运的客车,执勤民警依法对其做出处理后,当事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和抖音发布图片及视频辱骂执勤民警,请派出所调查。

接警后,八宝派出所立即对此事开展调查,经查,违法嫌疑人李某某,因车辆涉嫌非法营运被处罚而产生不满情绪,10月30日用自己手机录制民警和运管局人员现场执法视屏,截图后在图片上编辑“汉奸与狗关一圈”的辱骂性文字,并配有辱骂性文字信息发布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泄愤。随后,还与朋友郭某某在其发布的信息下互相用辱骂性文字语言评论。

11月2日,八宝派出所民警在广昆高速八宝服务区将违法嫌疑人李某某查获。经审讯,李某某如实陈述其违法事实。11月3日违法嫌疑人郭某某到八宝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主动陈述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嫌疑人李某某被广南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9天,并处罚金400元的行政处罚;对违法嫌疑人郭某某予以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维护网络环境和谐、文明理性发声,不造谣传谣、不攻击谩骂,同享权利,共担义务,共建文明理性网络社会是每个网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群众如若对民警执法存在异议,应通过正当途径反映。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是对法律权威的亵渎,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对恶意造谣、辱骂诋毁公安民警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广南警方)

(编辑:李云淑 排版:龙俊贤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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