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云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文山州2025年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州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乡科级正职、副职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职位。具体职位详见《文山州2025年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设置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人员范围
1.文山州县(市)级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职在编、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
2.中央和省直机关设置在我州县(市)级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为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为199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部门同意推荐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8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其他职位资格条件具体见《文山州2025年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设置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乡镇司法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不在此列)。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的。
8.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
9.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
1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具体职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各遴选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及岗位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可以通过文山先锋党建微信公众号查询。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单位)联系。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可由本人向所在单位申请,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单位推荐,并经同级组织部门或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后报名。
报名步骤如下:
1.组织推荐。报名人员登录文山先锋党建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并打印《2025年文山州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后,将《报名推荐表》报同级组织部门或党委(党组)审核盖章。组织推荐要坚持基层导向和队伍稳定相统一,保持适度规模,强化党组织推荐把关作用,着力推荐熟悉基层情况,符合上级机关要求的优秀人才。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应对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进行把关,对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名。
2.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00至9月5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链接(https://220.164.79.75/wssyexam),如实填写详细信息,填报职位。
3.资料上传。《报名推荐表》正反面,仅限JPG格式。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5年9月1日9:00—9月6日18:00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所报考遴选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人员除外)。
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核,要求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必须与证书证件上的内容一致,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单位)均可以取消其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不满2年、在本机关(单位)工作不满1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四)职位裁减及调剂
每个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对遴选职位进行裁减或取消,于2025年9月7日前公布职位裁减及职位取消情况。对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人员须于2025年9月8日9:00—18:00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络报名,并重新提交报名材料。
(五)打印准考证
2025年9月11日起,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参加遴选的必要身份证明,请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遴选对象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分值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作为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2025年9月13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文山市,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文山先锋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单位)组织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2批次,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推荐表》;
2.身份证;
3.学历及学位证书;
4.《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定、本人已签字认可);
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录用文件;
6.《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7.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复印日期”后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
(三)面试。面试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以发布的公告为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分值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作为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出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综合成绩仅作为进入考察环节的依据。
(四)考察。各遴选机关(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未达到1:2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一次后仍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组织考察。
考察结束后,各遴选机关(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1:1的比例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转任人选,要确保人选质量,不唯分取人。
(五)体检。各遴选机关(单位)安排拟遴选转任人选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可进行一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根据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遴选转任人选名单,通过文山先锋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的,可进行一次递补。
五、办理遴选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人选资格。
除以上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外,各遴选机关(单位)不得随意增加程序、环节和职位计划。
六、重点说明
公开遴选有关信息及时通过文山先锋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报考人员负责。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参与遴选资格。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敬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本公告由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职位设置、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遴选机关(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 :文山州2025年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设置表
附件2 :文山州2025年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
2025年8月26日
(来源: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
(编辑:唐雪娇 美编:冯明兰 二审:关韦伟 终审:徐昌建)